近日,蚌埠市税务局原高级主办李勇(副处级、已退休)因涉嫌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经过蚌埠市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向被告人李勇说明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院起诉指出,李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量巨大;在退休后,他仍凭借原有职权及地位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同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也很庞大,因此,依法律规定,应对其追究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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