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湖南衡阳一处牌馆内,一名男性老人入店休息约五分钟后突发晕厥。店主发现后上前搀扶并护住其头部,过程中两人一同倒地。店主夫妇称立即拨打了120并全力配合送医,但老人经抢救无效后不幸去世。
监控画面与当事人口述显示,老人当时双目紧闭,救助者曾尝试扶起并呼救。店主一方表示,老人本身患有糖尿病及其他疾病;事发后,老人的家属向店方提出高额赔偿要求,最初索赔金额达10万元,还一度以将遗体放到店门口等方式施压。双方经过司法所调解后,店家在被认定“无过错”的情况下,最终以“人道主义补偿”名义支付了1.9万元。
当地派出所和司法所调取完整监控、核实病史后认定,老人是因自身疾病致死,店家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店主夫妇承受了较大精神压力,并因担心事态升级而接受了调解结果。事后,店主子女在网上称,家庭为凑齐所付的1.9万元还曾向外借款,而此前他们曾遭到要求20万元入股或打工费用的索要未果。 龙8体育
此事再次引发公众对于“扶不扶”的讨论,并被拿来与当年的“南京彭宇案”相比较。评论认为,在强调社会稳定和调解优先的背景下,部分调解工作被操作成了“和稀泥”式的无原则让步:即便事实和法律已能明确责任,仍有通过私下调处来平息矛盾的做法,这容易损害法治底线并打击好心助人的意愿。
法律层面上,《民法典》明确保护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舆论呼吁,相关行政和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应以事实与法律为准绳,避免以牺牲法治原则和好人权益为代价换取表面的“和谐”,同时加强对救助者的保护与引导,防止善意行为因担忧被索赔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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